(二)二级市场配售
中国证监会从2000年2月22日起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新股发行方法。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自己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配售发行流程
1.市值计算
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股票的市值,指按发行公告确定的交易日登记在投资者股票账户内的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的数量乘以该日各股票收盘价的总和。如该日无收盘价,则依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每持有1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000股新股,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
交易所、结算公司分别计算两市投资者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的可申购市值,并于T-2日(T为发行申购日)收市后向营业部发送。(大唐金融 www.dtjr.com)
2.投资者申购
两市投资者都可参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的配售,配售时,分别使用其所持的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投资者可依据其所持沪市的股票市值,用上海账户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并可同时依据其所持深市的股票市值,用深圳账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
同一只新股的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配售代码为“737***”;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配售代码为“003***”,后三位代码相同。
申购新股的数量最低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两所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剔除,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3.配号
有效申购总量,即两所有效申购量之和经确认后,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实际申购量配售后,余额按照招股说明所或招股意向书所确定的方式处理;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沪、深证券交易所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量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4.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于T+1日,根据总配号量组织统一摇号抽签。投资者每中签一个号配售新股1,000股。会员营业部应于T+2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大唐金融 www.dtjr.com)
5.中签缴款
配售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若中签投资者因资金不足无法足额认购中签股票时,会员营业部应于T+3日收市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交易所申报。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深圳证券交易所原要求投资者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现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申报的证券代码仍为“003***”,委托价格为0,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的整数倍)。不作放弃认购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6.登记过户
结算公司于T+3日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两市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由证券公司分别与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办理结算交收。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7.其他事项
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
自2002年8月1日起,账户资料中缺少持有人姓名(名称)或者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的证券账户,将不允许参加配售。
上市交易
1.持有深市账户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需要卖出时,与卖出深市其他证券一样,可委托会员营业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卖出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到卖出指令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转报,成交回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给深圳证券交易所,再发送给会员营业部。
2.配售新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时,股票代码为“600***”。为便于深市投资者卖出配售中签的股票,新股上市交易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挂出对应的代理股票代码,深市的股票代码为“003***”,两市股票代码的后三位一致。
3.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
4.市值配售的股票在实施配股时,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
5.股票停牌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按规则不接受该股票的申报,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转报。
6.持深市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对市值配售股票的卖出委托,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转报,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机收到后方为有效。(大唐金融 www.dtjr.com)
7.深市将实时转发市值配售股票的交易行情,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为准。
8.对按市值配售的股票,两市投资者在交易时,分别按照各自市场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交易、结算等费用。
登记结算
1.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分别负责两市投资者在市值配售股票时获配新股的股份登记,并按照两市规则办理结算交收业务。
2.两市同一市值配售股票的权益分派和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和配股上市日应保持一致,现金红利的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
3.市值配售新股的持有人名册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提供。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即使不清楚或未查询所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也可以在发行公告公布的申购上限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愿望申购,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将自动计算投资者持有的上市流通证券市值和申购上限,剔除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保留有效申购部分。
2.应防止人为的申购不足。由于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且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所以投资者在申购时,应当格外细心,避免因输单错误而导致人为的申购不足,因为超额申购部分会被剔除,但申购不足的损失则无法弥补。
3.投资者中签后应确保资金帐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应在T+1日向证券营业部查询申购配号,并在T+2日查询本人的中签情况。如果中签,应确保证券营业部在扣取中签新股认购款时,自己的资金帐户中有足够的认购资金。
4.如果投资者在多个证券营业部开户,可以选择在其中一个开户营业部申购,今后查询配号和缴款都在选定的营业部进行。(资料来源:大唐金融 www.dt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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