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文限制再融资 鼓励分红
http://www.dtjr.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8-25 10:00:49

     22日收盘后,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国证监会今日决定,今后上市公司分红送配股票可不经审计,3年内累计送配比例由不得低于20%提高至不得低于30%。证监会同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送配的监管。

  证监会出台文件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中国证监会22日表示,要求上市公司提高分红透明度,在定期报告中对分红政策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做出修改,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分红政策,以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预期。

  证监会新规:三年分红占利润30%方可再融资

        中国证监会22日出台相关举措,拟提高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现金分红的标准,并鼓励上市公司建立长期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现金分红制度。

  根据22日发布的《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再融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由原来的"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提高到30%.

  证监会在此项新规中允许上市公司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为降低分红成本,上市公司中期进行现金分红的,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这一新规还要求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列明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长期制度安排、条件、比例、种类等内容。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旨在通过完善上市公司章程的做法,促使公司分红行为规范化,引导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并强调严格执行。

  另外,为提高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促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相关信息,新规还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如上市公司能够进行现金分红而未进行分红的,则要求公司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使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明确预期。在披露的具体内容上,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历史现金分红数据对比,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过往的股利分配情况和数据。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市场基础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分红,促进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利用分红恶意套现和超额分配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延伸阅读

  证监会:不会限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流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俗称"大小非")"没有丝毫意思不让其卖"。也不会通过限制大宗交易系统或二次发售机制,给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打造另外一个市场,"股权分置解决以后不会再搞市场分置。"

  该负责人表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是在股改顺利完成以后的遇到的新问题,其本质要通过制度安排,解决好在全流通环境下大宗股份转让的交易问题。不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出售或给其加大出售成本,"这是倒退回去的思路"。

  进入全流通环境后,大宗股份的转让在任何市场都会对股价有冲击。为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同时也加快大宗股份的流动性,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引入券商中介和二次发售的具体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引入券商中介可以避免关联交易,防止大宗股份持有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私下卖个关联方;与此同时,券商做中介时要做定价方案,有助其通过券商中介完成市场化过程。

  引入二次发售的目的则在于可以通过寻价承销等方式把大宗股份打散,使得大宗股份分散到不同持有人手中,这些持有人可能持有,也可能售出,可能售出的时间还将不一致,这样将减少大宗股份对市场的冲击。

  对于二次发售中的定价机制,该负责人表示,要设计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大体上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为基准形成价格基础。"定价是个市场概念,我们只是提供一个定价机制。"(中国证券报 谢闻麒)

     积极完善分红制度 引导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股东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伴随上市公司成长、发展,逐步创造条件,促进股东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既是上市公司履行股东受托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并明确赋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分别行使制订和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职权。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重要方式,是投资者实现合理投资回报的有效渠道。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健全,一些上市公司分红主动性不足,约束力不强,有的上市公司少分红甚至不分红,回报股东的意识薄弱。长期以来,证监会将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纳入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范畴,积极支持、推动、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01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如其最近三年未有分红派息,且董事会对于不分配的理由未作出合理解释的,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对此重点关注并在尽职调查报告中予以说明。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须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在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年报准则中也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应对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详细说明理由,同时说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经过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逐步改善。一是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逐年增加,比例稳中有升。2005年至2007年,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分别达621家、698家、779家,占所有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5%、48%、50%。二是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模逐年增加。根据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情况的统计,有779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1558家上市公司的50%;送红股家数148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5%;派现总额2757亿元,占2007年净利润9483亿元的29%。近三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逐年创新高,自2005年至2007年分别为729亿、1163亿、2757亿。三是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比率尚存一定差距,但参与分红的上市公司覆盖面已有较大拓展。从分红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看,英国、日本和香港的上市公司约拿出40%至50%的利润用于分红。我国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占净利润的比例近年在30%左右。从分红公司占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看,英国、日本、德国、法国支付现金股利公司占一半以上,我国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比例也已占全部上市公司的50%左右。

  近期,证监会通过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整体状况的研究分析,注意到部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缺乏持续性、稳定性的长期制度安排,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缺乏透明度。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股东机制,证监会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引导,鼓励上市公司建立长期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现金分红制度。为此,证监会拟定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其要点是:

  一、为提高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促使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相关信息,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如上市公司能够进行现金分红而未进行分红的,则要求公司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使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明确预期。在披露的具体内容上,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历史现金分红数据对比,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过往的股利分配情况和数据。

  二、从制度上着手,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列明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长期制度安排、条件、比例、种类等内容。通过完善上市公司章程的做法,促使公司分红行为规范化,引导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并强调严格执行。

  三、允许上市公司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为降低分红成本,允许上市公司中期进行现金分红的,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标准,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再融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市场功能有效发挥,上市公司结构逐步优化,投资者结构进一步改善,市场规范程度明显提高。同时也要看到,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征没有改变,市场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建立稳定健康的证券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后一个时期,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市场基础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分红,促进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利用分红恶意套现和超额分配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资料来源:大唐金融 www.dtjr.com)

  • 上一篇教程:

  • 下一篇教程: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银监会颁实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首批监管规章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全文)
    证监会拟出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新规
    三季报节后登场 交易所发文部署
    社保“进村”方案年内出台
    出口退税率或小范围调高
    证监会:认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监会拟出新规:提高信息披露
    证监会拟出新规:提高信息披露
    最新资讯
     上证指数午后再现逆转 石化权证再遭追捧
     钢钒权证高折价隐藏高风险
     政策面作用逐步显现
     医药制造业全年利润增长至少30%
     金融板块导演逆转行情
     哪里是避风港 医药零售
     受累股市 保险三巨头业绩大变脸
     金融指数跌幅居首 海通证券业绩下滑跌逾3%
     铝业股走强表现抗跌 沪铝连续三日反弹提振
     亚夫:中国经济最困难时刻或已过去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资讯热点
     [大唐头条]温家宝《求是》撰文 论当前重大问题
     [大唐头条]温家宝《求是》撰文 论当前重大问题
     [公司动态]神秘大户金顺法:二季度忍痛割肉 损
     [公司动态]复星医药再度举牌同济堂
     [公司动态]鱼跃医疗 成立体温计生产公司
     [每日要闻点评]证券市场要闻及简评
     [深市公告]深市上市公司公告
     [市场调研]法拉电子:节能照明题材股中最低估
     [市场调研]上海机电:上海电气整体上市 整合预
     [数据中心]胡祖六:中国面临千载难逢的资本输
     [数据中心]降息为经济保驾护航
    最新热门
    最新推荐
     [图文]野山的短线“葵花宝典”
     [组图]K线图经典实战图解大全(上)
     询价发行
     如何抄股-怎样抄股-怎么抄股-抄股入门
     收阴十字星 恐慌周五再现 但会营造红色周一
     收阴十字星 大盘仍未真正企稳 不宜追高
     技术性反弹 是否见底还需确认 不宜盲目追高
     基金PK游资7月变局渐近
     应健中:跌出来的市场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
     [年报解读]"四招"助你轻松读年报
     怎样解读公司年报?
     [吉姆·克莱默]华尔街“大嘴巴”的二十五条投
     [罗杰斯]建议抛银行股买入糖
     [组图]教你如何认识一个股票有庄家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工作机会 | 版权申明 | Rss | 网站地图 | 顶部返回
    大唐金融声明:警惕假冒分子,冒充本网提供证券咨询服务,大唐金融网并非证券咨询机构,不提供股评、投资分析报告、股市预测等咨询服务
    本网有关股评、投资分析报告、股市预测文章均摘自合法新闻媒体或有证券咨询资格的机构或个人。


    大唐金融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粤ICP备06101114号
    财富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