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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
作者:大唐金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7-3 12:24:46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网点监管,提升证券公司服务水平,增强证券行业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作如下规定:

  一、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2、账户开立、管理规范,客户资料完整、真实;账户规范工作按期完成,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最近两年无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或发生新开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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