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分红。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8年8月12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4,554,488,198.94元。本公司决定以2008年8月12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00元人民币。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8月18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20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8年8月18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8月2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8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8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8年8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发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有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对账单。如未能如期收到对账单,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致电本客服中心并要求补寄。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8年8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 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4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08年第8号)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5日,根据《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8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7月16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8月15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8年7月16日起至2008年8月17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8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8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8月19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8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8月1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8年8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8年8月1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3、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广州证券、北京证券、大鹏证券、湘财证券、长城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平安证券、渤海证券、华西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西北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部证券、德邦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金通证券、国海证券、齐鲁证券、东海证券、大同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民生证券、财富证券、万联证券、泰阳证券、东北证券、恒泰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远东证券和日信证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4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旗下国泰金鹰增长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招商证券从2008年8月18日起正式代理销售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20001)。至此,招商证券已代理销售了本公司旗下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证券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等27个主要城市的70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购买的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与本基金之间的转换: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国泰金龙债券基金A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为020002;国泰金龙债券基金C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为020012;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基金代码为020003;注:其中国泰金龙债券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20005);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20007);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20009);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20010);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20011);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基金代码为020018)。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咨询招商证券的各代销营业网点;
2、登录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
3、致电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95565、400-888-8111 ;
4、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88、021-33134688;
5、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增加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东海证券和兴业证券")获得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上证红利ETF",基金代码:510880)的一级交易商资格。
自2008年8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齐鲁证券、东海证券和兴业证券的全部营业网点办理上证红利ETF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宏源证券的具体办理日期请以宏源证券和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294600
公司网址:www.ehongyuan.com.cn
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6.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aig-huatai.com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世纪证券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A级基金代码160606,B级基金代码160609)、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0610)以及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1)的销售业务。
自2008年8月14日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0个城市1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抚州、长沙、南京、昆明、新余。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普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本公司研究,决定增聘陈鹏先生为普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由其与现任基金经理高晓琴女士共同管理该基金。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审查。
特此公告。
附:陈鹏先生简历
陈鹏,男,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CFA。曾在联合证券公司任行业研究员;2006年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07年3月起至今担任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8月起担任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陈鹏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4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协商,决定从2008年8月15日起在海通证券开通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基金定投是指投资人通过海通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由海通证券于每月约定的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的结算账户中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投资者范围:
通过海通证券申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
2、基金范围: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基金代码:151001)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基金代码:151002)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简称:银富货币,基金代码:银富货币A 150005 银富货币B 150015)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信添利,基金代码:银信添利A 519667 银信添利B 519666)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银泰,基金代码:150103)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基金代码:519668)
3、收费模式范围:
上述基金的前端及后端收费模式均可适用基金定投方式。
二、定投金额
1、投资者可到海通证券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超过100元的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
2、在约定的扣款日期,若投资者结算账户中资金余额不足,则交易发起失败,但本次定投仍将在定投次数中计减。
三、扣款日期
1、投资者在申请基金定投业务时,可在每月1日至28日中任选一天作为扣款日期。
2、若遇基金的非开放日,则扣款日期顺延至基金的下一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
四、定投次数
投资者可自行设定基金定投的次数。
五、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海通证券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六、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可能也同时暂停,具体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投资者可变更和终止基金定投业务。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海通证券各网点进行撤销,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海通证券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海通证券的具体规定。
七、自动申购业务转换
已在海通证券办理基金自动申购业务的投资者无须另行申请开通基金定投业务,自动申购业务将直接转换为基金定投业务,并依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规则执行。
八、咨询方法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8888-001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投资者也可到海通证券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 820 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资料来源:大唐金融 www.dtj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