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08年第8号)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7日生效。根据《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8月11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7月11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8月1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8年7月11日起至2008年8月11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8月1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8月1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8月1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8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8月13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8年8月11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华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元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国民生银行等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远东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08年8月12日起,远东证券在所有营业网点代理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德盛稳健 基金代码:255010)、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德盛小盘 基金代码:257010)、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德盛安心 基金代码:253010)、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德盛精选 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 257021)及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德盛优势 基金代码:前端 257030 后端257031)的销售及相关业务,今后远东证券若代理本公司其他基金销售及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基金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国联安基金网站:http://www.gtja-allianz.com
2、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远东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021-58788888-223
远东证券网站:http://www.ydstock.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分别召开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股东单位的相关安排,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将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基金”),合并完成后,中信基金将注销。为充分保障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中信基金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中信基金管理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事宜进行表决。中信基金作为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该四只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基金托管人的提议,拟分别召集并主持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上述四只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现就会议初步安排公告如下:
中信基金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出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通知,并公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预公告内容仅为上述四只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初步安排不构成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托管人的提名,中信基金将分别召集并主持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各会议审议事项均为将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中信基金变更为华夏基金事宜。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介见附件1。
三、权益登记日
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将在今后对上述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中进行公告。
四、授权
1、授权人
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或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按照上述基金各自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直接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2、被授权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上述基金各自的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代理行使表决权。
3、授权方式
(1)纸面授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的方式进行授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详见本公告附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中信基金网站(http://funds.ecitic.com/)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
填写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如下:
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基金托管人(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将统一办理出席及表决事宜。
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基金托管人(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将统一办理会议出席及表决事宜。
自本公告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通过专人送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或邮寄至下列地址:
北京100055信箱-1分箱 邮编:100055
(2)其他合法的授权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会议召集人特开设互联网络、自动语音电话等专用授权通道。
互联网络、自动语音电话等授权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对于通过互联网络和自动语音电话进行授权的,必须使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帐号一一对应的专用身份识别码验证身份后才能进行正式授权,本次会议召集人将把此身份识别码寄送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过互联网络进行授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登陆以下网址并按提示操作:http://funds.ecitic.com。
通过自动语音电话进行授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拨打以下号码并按提示操作:400-888-0088。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召集人将通过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的电话银行中心及中信基金的呼叫中心,主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联系,征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及授权,并对征集过程进行录音。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电话录音或依据电话自动语音提示自行操作两种方式选择授权表决意见,具体方式由召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形式、自动语音电话、互联网络等多种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表决意见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表决意见计票;表决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在只存在有效纸面形式授权时,委托人只签署了姓名但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无有效纸面授权,但存在有效的互联网络授权,或自动语音电话授权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授权方式的,以该种方式的授权为准;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互联网络授权,或自动语音电话授权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表决意见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表决意见计票;表决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5)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表决,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意见的,视为弃权。
五、表决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需要召开现场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的表决方式和相关规定以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通知为准。
六、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400-888-0088
联系人: 李彬、刘妮
网 址: http://funds.ecitic.com
2、见证律师: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3、公证机构: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七、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法及上述基金合同的规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持有基金份额5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经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做出有效决议。如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不能做出有效决议,根据基金法及上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被清算。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中信基金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88-0088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中信基金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8月12日
附件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设有分公司。公司具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QDII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
成立十年来,华夏基金秉承“为信任奉献回报”的企业宗旨,坚持“诚信、尊重、创新、共享”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实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目前,公司管理着2只封闭式基金、15只开放式基金、1只创新封闭式基金。截至2008年3月底,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近2500亿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数超过1200万。
华夏基金始终把维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研究创造价值”的投资理念,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有效控制各类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客户服务体系、电子商务平台、投资理财中心、代销渠道以及多种形式的理财活动,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样本正面)
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由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划“√”):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特此授权相应基金份额的基金托管人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任一只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被授权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相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委托日期:2008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样本背面)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受托人为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基金托管人。
3、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首次开立中信基金的基金账户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号码。
4、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表决,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意见的,视为弃权。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08年第8号)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8月11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7月14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自2008年7月14日起至2008年8月11日,本基金已实现净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为3.151%。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8月1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上述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8月1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8月1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8月1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8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8月1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8年8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8年8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广州投资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2008年8月13日起增加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级519588,B级519589;以下简称“交银货币”或“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自2008年8月13日起,投资人可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及交银货币的申购、赎回、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以及基金转换业务。
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增加中国建设银行为本基金代销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www. 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迁址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8年8月18日起迁至新址办公。
公司新址及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编:200120
公司直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通信地址同上。
公司注册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直销中心热线、传真,客户服务热线等均保持不变。
感谢您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关注!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通过招商银行开展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 2008年8月12日开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正式开办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19066)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扣款周期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约定周期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以下是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招商银行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的业务规则: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银行在以下42个城市的541个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招商银行进行日常基金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招商银行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户(已在招商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五、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开办此项定期定额业务的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与招商银行约定扣款周期和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2、投资者须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申请开办该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日。
八、适用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九、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
1、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
公司网址:www.99fund.com
2、 招商银行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5
银行网址:www.cmbchina.com
十一、重要提示
1. 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规则以招商银行及其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 若上述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或限制大额申购期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会同时暂停。
3.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招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降低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从 2008年8月12日开始降低旗下基金在招商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
一、降低定投申购金额下限的基金包括: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基金代码:519008)、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代码:519518)、汇添富均衡增长基金(基金代码:519018)、汇添富成长焦点基金(基金代码:519068)。
二、降低后的每期申购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
三、重要提示
1、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规则以招商银行及其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
关于调整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本公告日起,调整旗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以下简称“景顺长城货币基金”的交易限额,调整后交易限额如下。
(一)交易限额调整
1、个人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500元”;
2、个人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
3、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0份”
(二)业务咨询方式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直销专户户名的公告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公告详见2008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我公司已相继在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完成公司直销专户户名的变更手续,新的直销专户户名自2008年8月12日起启用,银行账号不变。
现将变更后的直销专户信息公告如下:
(1)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8910188000018773
大额支付号:303584038910
(2)直销专户2: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000023329200180361
大额支付号:102584002338
(3)直销专户3: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账号:443066175018010020733
大额支付号:301584000196
因本次变更事项在短期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今后存入认/申购资金到以上直销账户时,请注意变更后的户名并请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所认/申购的基金名称以及投资者姓名。
详情可拨打客服热线400-8888-668或登陆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证券为嘉实超短债、嘉实主题、嘉实策略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浙商证券自2008年8月12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超短债基金、嘉实主题精选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此前,嘉实基金已公告了浙商证券代为办理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与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嘉实研究精选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相关基金详情:
1.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传真:(0571)87902061
电话:(0571)87901963
联系人:胡南生
客户服务电话:(0571)87902079
网址:www.stocke.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基金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向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邮寄对账单的公告
5.12汶川大地震之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向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基金资产是安全的,请广大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放心。
为了进一步保障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安全、避免因对账单无法送达而可能对基金资产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司决定自公告之日起暂停向账单邮寄地址中有“四川省”字样或邮政编码前两位为61或62或63或64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对账单。此外,我司已经启动对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呼出服务,以便及时了解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同时,我司也希望尚未联系到的灾区基金持有人或其亲属在看到此公告后,能尽快与我司取得联系。如持有人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请尽快通过原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更新对账单邮寄地址,我司将根据灾区重建工作的进展,适时恢复对四川地区客户的对账单邮寄工作,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暂停寄送对账单期间,投资人如有需要,可通过我公司网站www.51fund.com自助查询基金账户情况并打印或下载对账单,也可通过灾区关怀热线4008894888进行自助或人工查询。
除热线电话4008894888以外,我司针对灾区客户的人工服务还包括电子信箱services@jpmf-sitico.com,以及公司网站上的“在线客服”。我们的客户服务人员将竭诚为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帮助,并就基金交易、资料变更、因继承产生的非交易过户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我司将充分考虑基金持有人的受灾情况,竭尽所能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2日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协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决定自8月15日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活动(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8月15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各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基金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基金代码:519668)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银河成长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已开立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者除外),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有关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国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有关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3、如基金暂停申购,中国银行也将暂停该基金的定期定投业务。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中国银行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十、基金定投的终止
1、目前,中国银行可提供基金定投的签约和撤销服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中国银行各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法
1、中国银行网址:www.boc.cn
2、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资料来源:大唐金融 www.dtj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