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买保险的意向书,只是证明一下你有可能买,你签上名吧。”如果有保险业务员这样说,那你就要小心了。因为你只要签了名,交了钱,保单就基本上是确认成立了。在济南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梁女士平常做事很小心,可是碰到一个保险推销员在“意向书”和合同上玩起了文字游戏,被忽悠着“自愿” 买了一份保险。半年前,朋友介绍某保险公司一个推销员到梁女士单位为她介绍寿险、重疾险。因交费要好几千元,她打算回家和老公商量再定。见梁女士有希望购买保险,该推销员便拿出两份文件说,这是买保险的意向书,签了名表示听懂了保险,并不等于买保险,关键还能帮他提高业绩。梁女士签了名后,推销员又称:“你最好把钱先给我,我帮你带着意向书一起交到公司,不买就退还给你。”由于推销员说得天花乱坠,梁女士便信任地将钱交给了他。不久,梁女士竟然收到了正式保险单。梁女士称自己并没确认要买,表示要退,可推销员推销保险时的热情消失了,一直拖着不给办。无奈之下,梁女士找到保险公司想解决问题,可保险公司相关人士称,梁女士自己在保单上签的名,又交了钱,因此买保险应该是她自己的真实意愿。对于这种情况,盈德律师事务所的刘海川律师说,据梁女士所说的情况,调查、取证较难,保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客户一定要认清保险责任、权利和义务,确认要买之后再签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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