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唐金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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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本栏跟大家介绍过什么是衍生权证及认购权证的基本运作,今次会讲解一下认沽权证的运作。
与认购权证相反,认沽权证投资者通常看淡相关资产在权证有效期间的价值。投资者买入认沽权证后可选择于到期日前把权证沽出或持有至到期日。认沽权证到期时,如相关资产的价值较权证行使价为低,该权证便会被自动行使。如权证以现金结算,投资者会获发给现金款项(现时差不多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权证均以现金结算)。有关款额等于:认沽权证的行使价减相关资产结算价之后的正数再按权益比率调整后的款项。结算价为相关股份于权证到期日前五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若到期时相关资产的结算价高于行使价,有关权证将没有价值。
以股份A的认沽权证为例:
股份A当时的股价:95元
认沽权证行使价:100元
权益比率:每一股股份A 兑10份权证
认沽权证当时价值:8毫
假设没有交易费用
在权证到期时:
假设股份A的结算价为80元,一份权证的价值应为:
(100元–80元) ×1/10 = 2元。在这例子中,股份A的股价下跌15.8% (由95元跌至80元),但权证的价值却增加了150% (0.8元升至2元)。
但假设认沽权证到期时股份A的结算价为105元,由于股价较行使价100元为高,认沽权证已失去价值,投资者会损失最初投入的全部投资金额。如权证到期时股份A的结算价为92元,投资者则将以和局收场(假设没有交易或财务费用)。(资料来源:大唐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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